转发学校关于2017届毕业生档案转寄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已经生成并上报省人社厅,现将毕业生报到单位名称及人事档案邮寄地址的确认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转寄地址修改原则:

1.毕业生人事档案由研究生工作部通过EMS统一邮寄,为确保毕业生人事档案准确邮寄到指定单位,要求档案转移地址项务必准确、详细,最好应包括地址所在省份、地市、区县、街道门牌号、单位名称及单位内部的具体接收部门及电话。详情可参阅《毕业生签约流程》中关于档案转寄地址的要求。

2.派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不需要修改,学校将按相应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修订;

3.签约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可以修改,主要修改重复地址和不准确、不详细的情况,即补充完善;大幅度修改的,必须提供签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升学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以录取院校的调档函为准,地址务必详细、准确。

5.定向生(主要是MBA)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也是派回生源地,若意向邮寄到工作单位,就务必进一步完善档案邮寄地址,尤其是必须有接收单位联系人姓名及其电话;不修改者将默认邮寄回生源地的人社局或人才服务中心。

二、说明及要求

1.请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本人档案转寄地址,并签名确认。

2.档案转寄地址一般不需要改动,个别特殊情况请毕业生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学院(馆)办理,并在“确认表”上用红笔改好。同时各学院(馆)将更正后的信息电子版标红后以学院命名后通过学工系统发至郭希娟。

3.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核实表核实完成后与更改核实表信息的毕业生提供的签约单位证明一并于6月22日(本周四)下午15:00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4.鉴于我校毕业生报到证生成的时间为6月14日,6月14日后至今签约的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见研究生会网站通知)自行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人事档案可以凭签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在《2017届毕业生档案去向核实表》上更改并本人签字确认后在7月初先行邮寄到签约单位。

5.2017届毕业生人事档案预计在7月初通过EMS寄出,档案邮寄情况会在寄出的2天内公布到研究生院网站,请毕业生及时到网站查看档案去向,并且务必在档案寄出一个月之内到档案所到单位查询自己的人事档案是否到达,超出档案查询时间后发生档案丢失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自行负责。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