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566号)、《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2017届毕业生中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一、严格评选程序,优秀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生干部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5%评选。推荐名单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3天。

二、414日上午11:00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一式一份)及其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郭希娟(鸿远楼607室)。请个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各类表格的填写,明确评选条件,严守评选程序,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三、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学生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或学科领域)20%。

6.本学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二)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或学科领域)前30%。

5.本学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四、名额分配


学院

毕业生人数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1

机械工程学院

68

7

4

2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61

6

4

3

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41

4

3

4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54

5

4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4

1

2

6

化学工程学院

35

4

2

7

建筑工程学院

4

1(自主调配)

8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4

1(自主调配)

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1

1

10

生命科学学院

20

2

1

11

理学院

16

2

1

1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7

1

1

13

法学院

8

1

1

14

马克思学院

16

2

1

15

商学院

54

5

4

16

MBA

163

6

6

17

美术学院

9

1

1

18

图书馆

6

1(自主调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45


相关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登记表

2.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研究生优秀学生汇总表

4.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