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及比例
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具体复试分数线: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162 | ≥39 | ≥78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各学科(领域)单科复试分数线:2024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单科国家线降低5分。
各学科(领域)总分复试分数线:2024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总分国家线降低10分。
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二等功免初试考生), 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申请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形式
2024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笔试三部分。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放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部分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测试,时间2小时。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可适当放宽,低于2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占比60%)和结构化面试(占比40%),结构化面试包含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
无领导小组讨论以小型案例、社会热点等为话题,全面考察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仪表举止行为、表达沟通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领导能力、创业精神、创新意识、价值取向以及职业道德等。
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由中心自行组织。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专业能力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理论。闭卷笔试,采用开放式题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能力及一定拓展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研究生工作部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五)心理测试
为更好地了解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
时间 | 复试项目 | 地点 | |
3月31日 (周日) | 14:00-19:00 | 考生报到 | 东校区2号楼202室 |
4月1日 (周一) | 8:00-17:00 | 综合面试 | 东校区2号楼(具体见一楼安排) |
19:00-21:00 | 英语笔试 | 见研究生工作部网上通知 | |
4月2日 (周二) | 8;30-10:30 | 政治理论与管理知识综合笔试 | 东校区2号楼(具体见一楼安排) |
22:00前完成 | 心理测试 | 见研究生工作部网上通知 |
(九)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1.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可以接收校内、外生源进行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各单位确定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在各单位网站公示。
(二)调剂遴选规则
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规范制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遴选规则涉及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保科学性。
(三)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四、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管理学专硕考生复试成绩=思政成绩×25%+英语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办法
管理类专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排队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5. 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五、监督复议
(一)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533-2311915 王老师。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在MBA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异议,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若考生对中心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为最终答复。
六、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七、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八、本方案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MBA教育中心
2024年3月29日